保健品广告仍在继续违规
日 期:2008-3-17 9:45:27 来 源:大江晚报 作 者:
3月15日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台前人来人往。很多市民反映,当前一些保健品广告仍在继续违规,有的广告发布直接说保健品有治疗效果,希望有关部门来处理类似的虚假广告宣传。
记者在现场了解到,市民们对保健品广告的投诉明显多于药品。据药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,消费者对保健品与药品的概念混淆,加上一些保健品在宣传时,常常夸大成“药品”,称其具有药品的效果,而消费者使用后,看不到直接效果便认为疗效不佳。一些市民还拿着药品来到现场,要求药品工作人员为其判断真假。
此外,工作人员介绍,消费者普遍缺乏对药品的基本知识。在此,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切勿盲目,一定要到正规医院,在医师的指导下购买,标“药准字”的是药品,标“食准字”的是保健食品,一般都标在外包装的左上角,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区分。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关注药品的生产日期、期号及有效期,对于通过邮寄方式销售的药品,建议不要购买,因为风险太大,一旦遇到假药,处理也很复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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